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我的父亲在继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哥仨均表示不知情),生前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其中在房屋分配中提出将生前的一处独单(公产房)做为遗产进行分配。这是否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当到法院对遗嘱确认无效的起诉呢?应当确定有被告人吗?请问我的父亲在继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哥仨均表示不知情)生前写了一份自书遗嘱,是否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继承 2019-06-04 14: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第17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此外,继承法还规定了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
    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
  •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您的意思是,想留一份遗嘱指定将来哪些人能继承您的遗产?n如果是,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1)如果您能写字,可以自己亲笔写一份遗嘱,写明您和您指定的继承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您的遗产有什么(有证的写上证书编号),再写清楚指定由谁继承,然后写上年月日、再签上您的名字就行了。
    (3)可以到公证处做公证遗嘱,这个效力最高。
    (2)请2个以上和继承财产没有利害关系人的代您书写遗嘱、您最后签名。
    (4)录音遗嘱。您自己说,录音,也要求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做为见证人。
    (5)紧急情况下,可以做口头遗嘱,同样要求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做为见证人。
  • 以下十种情况的自书遗嘱是无效的:
    1. 文盲,不识字
    2. 患有帕金森症等神经系统疾病
    3. 患有脑中风
    4. 盲人和聋哑人
    5. 反应迟钝以至于无法正常交流
    6. 不具备书写能力
    7. 高度近视(白内障严重),影响基本书写能力
    8. 手抖严重或者四肢疾病,导致无法签字
    9.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智障等精神状况不正常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性质的人
    10.无个人合法财产的,包括财产登记、存款在他人名下。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请问我的父亲在继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哥仨均表示不知情)生前写了一份自书遗嘱,是否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