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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房领证了,想加名字,但是房产证还没下来,可以写赠予合同管用吗

赠与合同 2023-01-29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有法律意义。房产证上加名字视为赠送。产权登记上有名字的,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对至于份额的多少,需要双方进行协议确定。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婚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是有效的。婚后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上增加另一方的名字,且办理了变更登记,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予,该赠予行为有效,具体如下:
    1、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该房屋为个人财产,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还贷应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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