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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个月试用期休13天婚嫁,可以延长试用期吗2.可以规定试用期禁休婚假吗,如果不能,可以规定试用期内不允许休婚嫁,试用期通过后可补休吗1.三个月试用期休13天婚嫁,可以延长试用期吗2.可以规定试用期禁休婚假吗,试用期通过后可补休吗

合同纠纷 2019-03-01 03: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
    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工作能力不行是一种很主观的看法,如果允许以此作为解雇员工的条件,将有可能导致单位恶意规避法律,寻找种种借口随意解雇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以前的劳动法规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晚婚晚育的,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在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带薪休假。   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劳动者试用不合格,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两种。无论属于那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必须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否则就会因举证不能而无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至于如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在发布的招聘简章、招聘信息中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在广告上发布招聘信息时,除了注明对职位的一些基本要求(如年龄、职业技术、学历等)外,还应对所聘职位的具体录用条件、岗位职责进行详细描述,并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再次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
      2).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背景调查。核查劳动者是否提供了虚假个人信息,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隐瞒应当告知用人单位的重要信息,如被证实劳动者有此类不正当行为,用人单位可视其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3).建立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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