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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1日,我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部三星N7100手机。正常使用四个月后,手机的wifi和蓝牙等功能开始不能使用,跟卖家联系后,就按照卖家提供的地址寄回检修。经过一个星期后,一直没有给予答复。两个星期后,接到一个深圳地区的电话,对方说手机字库烧了,要更换主板,需花费350元。我不愿意,因为手机还在质保期内。再与卖家联系,他们就一直说要跟公司反映,要走流程,但一直不说什么时候将手机寄回,手机也一直没有退回。因为已经超出淘宝维权90天的范围,所以淘宝网客服也只能跟卖家交涉,其他也无能为力。类似于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呢?

消费者维权 2019-01-03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维权的五种方式如下:
      
    一、协商和解。
      
    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四、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
      
    五、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 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若在网上买到假货,消费者该如何维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若消费者对网上购买的商品有投诉,首先应查询该公司的注册所在地,然后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投诉,投诉时,应提供所投诉公司的名称、地址,以及自身的诉求,相关部门将会跟进。  消费者购得的商品,若使用的标签不合规,属于工商局的商标处处理;若产品属于伪造品,则由消费者保护协会处理;“但若已经提请法院审判,列为民事案件,工商局会根据法院的判决行动。  商家涉及欺诈行为的话,法律规定消费者可获得双倍的返还。  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找法小编在这里温馨提醒:消费者进行维权的同时,需要保留所有的实物和发票。  相关知识:  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收集: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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