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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另外两个朋友在苏州报名考驾照,在一处报名点报的名,负责人告诉我们是镇江的驾校。当时对方口头承诺5000元包拿证,教学正规,最快2个半月。但是他没有和我们签约,在苏州也没有正规的场地教学,全是临时找到的练车点,关键还没有进行系统的教学。理论是我们自己看书做题考试的,在去镇江考试的过程中,车费由我们自己掏的,考试前竟然又收取车管所练车的场地费。在一直没有经过正规教学的情况下,我们考了几次都没过,后来再去练车,竟然还要加收练车的油费。他当时承诺包通过的,现在闹僵了,他不愿意退费。他在苏州做驾校代理应该是没有经过工商登记的,请问我找他退钱维权该怎么做?

补充:在我要求他退钱的时候,他发了几条带人身攻击的短消息在我手机上。当时对方口头承诺5000元包拿证,他在苏州做驾校代理应该是没有经过工商登记的,请问我找他退钱维权该怎么做?

消费者维权 2019-06-18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侵权损害赔偿,解答如下 :
    1、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的损失。
    2、《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根据上述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并不一定要有损失,但是承担赔偿责任一定要有损失,因为“赔偿”就是“赔偿损失”,所以,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有损失,否则也就不存在赔偿。
  • 消费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
    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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