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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2年8月在淘宝网上花1000元购买一张广西钦州的电信卡号码,当时卖家告知本人此卡是1年后可取消无任何协议和保底消费的!现在1年后网上查询出现此卡有最低协议消费200元!并且时间截止是到2030年!此卡是由广西钦州湾营业厅内部经理勾结销售方出卡出售的,消费协议书并没有任何时间到期签订描述,而且本人并没有签订签字任何最低协议消费订单!此卡直接本人实名认证身份证出卡发快递过来使用消费的!当时钦州电信部门并没有告知我签订任何协议,并开卡使用!因此本人也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书!此协议是钦州电信单方协议,强制消费的!本人希望要求广西电信撤销此电信卡号码每月最低消费协议,并且赔偿本人消费以外的强制消费费用合计2000元左右。或者撤销此卡使用,赔偿造成的购卡的费用,以及赔偿本人消费以外的强制消费费用等合理要求.消费协议书并没有任何时间到期签订描述,而且本人并没有签订签字任何最低协议消费订单!因此本人也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书!

合同纠纷 2019-05-16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快递公司如果没有被告知该邮寄品特殊的话,无须承担责任。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人身、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 当消费者受到侵权时,可以要求销售商赔偿,如果销售商不给予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号码12315。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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