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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贷款买房,贷款没有下来,我想问一下,婚后贷款下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2-04 0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且房屋归于买房一方的名下,婚后用自己财产偿还贷款的,则该套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贷款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出首付,后面用个人财产还贷款,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就是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贷款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财产贷款买的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财产贷款买的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两个人离婚,房子贷款还没有还完,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共同清偿,如果属于一方债务的,就由一方单独清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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