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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管小偷,不管打架。于2008年在上海华莺物业干活,证据是他们找人撬门偷走了,还有戒指也被偷了,还找人打了我,是2013年的事,报警没用,警察不管偷东西人,验伤单警察都不开,信访i联市公安也去了都没用,他们上级有人,证据一偷,他们欠我钱也不给,我现在怎么办?警察不管小偷,还有戒指也被偷了,证据一偷,他们欠我钱也不给,我现在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26 05: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是受案。就是公安机关派出所受理这个案件。
    初查,初步查看你这报警是否属于案件,是否可能涉及到其他违法情况(比如绑架)。在这个阶段,如果属于离家出走,经济纠纷,或者其他原因(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那么就会告诉你这个事情公安机关不能帮你找,你可以找某某部门或者自己想办法。
    不满24小时的情况,一般会让你查看监控,看看需要找的人最后出现的地方有没有什么线索。如果失踪人员属于小孩,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情况,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注意发现。
    超过24小时,属于人口失踪,那么需要失踪人员家属报案才有效,因为需要做DNA测试,和无名尸体,走失儿童等数据库比对。
  • 律师代理权限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

    一、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理委托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调解、开庭,提供有关证据和代为陈述以及发表辩论意见等

    二、特别代理
    特别授权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委托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等。这些都属于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的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授权委托人承担。特别授权代理律师的权限更大些。
  • 目前情况下,盗窃案追诉金额的计算如下:
    (一)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下列方法计算:、
    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随即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奖金或者奖品等一并计算。股票应按照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
    2.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如果是票面价值已定并能随即兑现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额的支票,以及不需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应按票面数额(有利息的应包括案发时应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货物的价值计算。如果是票面价值未定,但能随即兑现的(如已盖好印章的空白支票等),则以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不能随即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者将能随即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销毁或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不按票面数额计算,可作为量刑考虑的情节。
    (二)同种类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应分别计算;难以区分的,可按此类物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三)被盗物品在被盗后损坏的,仍按物品被盗时的原值计算。被盗物品已被销赃、挥霍,无法追缴或者已被丢弃、毁灭的,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一般应当根据被害人、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犯罪分子本人的供述,按照本条第
    (一)项规定的核价原则,确定原被盗物品价值。
    (四)对已陈旧、残损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由有关部门作价。
    (五)残次品,按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废品,按物资回收利用部门的收购价格计算;假货、劣货,按假、劣货的实际价值计算。
    (六)失主以明显低于被盗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购进的物品,应按照本条第
    (一)项规定的核价原则计算。
    (七)盗窃后的销赃数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但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则盗窃数额应按销赃数额计算。
    (八)盗窃违禁品,如毒品、淫秽物品等,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九)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难以确定的,应委托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人员核定。受委托对被盗物品负责核价的单位,核价后应出具鉴定结论,加盖作价部门的印章,并且由作价人或者估价人签名或者盖章。
    (十)对于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应累计其盗窃数额,论罪处罚。对已经处理过的盗窃行为,即使原处罚偏轻,也不能重新计算其盗窃数额,重复处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数额较大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其盗窃数额不应计入满16岁以后进行的盗窃行为中去。因此,青海盗窃案追诉标准2017年可以参照上述盗窃的金额计算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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