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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店体验,在工作人员的推销下,在航头路1039号名典之约办理了一张300元的理发卡和1297的理疗卡。理发师又向我推荐了一款产品,用我的卡打折后是一百多一支,我就同意用了,在做发型的过程中我还特意询问一共需要消费多少,他跟我说打完折之后也就几百,然后就用了十多支。一算这一次需要消费2000左右,而他所说的几百元是打3.8折的情况下,而我办理的会员卡并不能,无奈之下只能在他们的推荐下办理了一张3397的会员卡(本身并不想办理,只是要付两千块还不如办张卡划),打折之后的消费是680元,请问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2.他们家的会员卡办理了之后不能退回!先前办理的300理发卡并没有使用,也被充值进我的会员卡,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有点霸王条款? 3.基于以上两点,还有他们所说的可以使用的店有好多家,而我在网上只搜到航头有两家。请问我是否可以进行维权?该怎么做?望解惑!在做发型的过程中我还特意询问一共需要消费多少,而我办理的会员卡并不能,是否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不是有点霸王条款?

消费者维权 2019-06-12 1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1、安全权(新消法第七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权(新消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新消法第九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新消法第十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索赔权(新消法第十一条规定)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受教育权(新消法第十三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受尊重权(新消法第十四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 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该怎么办?
    第一,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
    第二,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
    第三,因"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或者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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