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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有户口本可以拿结婚证吗,只有身份证可以,拿吗

离婚 2019-03-05 2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没有户口本你很难申请到户籍证明】,况且【户籍证明从法律上来讲不能办理结婚证】,但【也有案例确实是用户籍证明申请到了结婚证】,但是【这种情况如果较真,可以追及到婚姻无效】。所以,不提倡用户籍证明去申请。
    2在二零零年九年的时候公安部第三局下达的批复《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有解答::“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因而,【可以让男方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核发新的户口本】,然后【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即可。
  • 什么条件可以结婚,法律上有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通常情况下没有户口本是不能结婚的,但是如果能够提供临时的身份证明,也是可以去有关部门进行结婚登记的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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