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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不到五个月,就分手了,因为没办结婚证彩礼第一次见面给了6万,定下来之后给了我18万,但是6万块钱结果婚之后让我们共同花掉了,请问这怎么退还彩礼钱我结婚不到五个月,就分手了,因为没办结婚证,彩礼第一次见面给了6万,请问这怎么退还彩礼钱

离婚 2019-01-11 16: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虽然法律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当地有“离婚后退彩礼”的习惯,那么法律上也会给予支持。
      但不是所有条件下的离婚都要退还彩礼,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为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 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可以退。对于一方有外遇,另一方在起诉离婚时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但是彩礼的退还还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以当事人离婚为前提,且另一方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才能退还彩礼。
    婚外情不是退还彩礼的条件,但是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首先,若双方对于彩礼没有纠纷,则无须对其进行分割,默认为女方的财产;
    其次,若双方对彩礼存在纠纷,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规定,标志着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问题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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