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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先生是销售公司主管,因业绩不好,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实际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来算(n+1)。??他于1996年入职,至今刚好是23年。请问现最新的劳动法是否还是以2008年为界进行分段计算补偿金。因为今天从人资那里听说2017年底有新规定不再分段计算,请问是真的吗???另因为他工资高于社会月均工资的3倍,但去年的社会月平均工资要到今年6月才公报,若按2016年的来算,显然不划算不合理的,对此,我们如何维权???期待回复,非常感谢!经济补偿金按实际工作年限,请问现最新的劳动法还是以2008年为界进行分段计算补偿金。

劳动纠纷 2019-02-01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
    (一)补偿时间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1、工作一年=一个月;
    2、6个月≦工作年限<1年的,按一年算,即相当于补偿1个月工资;
    3、工作年限<6个月的,按半个月算;
    4、最多补偿年限不超过12个月,即就算你工作时间超过了12年,也只能支付给你相当于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按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 算补偿金,以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例: 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本人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劳动者本人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在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发。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外,按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  经济补偿金相关知识:  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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