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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期间,被告一直以各种方式骚扰原告以及其家属,要求原告撤诉,由于报警说是没有过激行为,所以没有用,还有其他方法吗?诉讼期间,被告一直以各种方式骚扰原告以及其家属,要求原告撤诉,还有其他方法吗?

诉讼 2019-01-21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人骚扰可以报警,由此造成损害还可以要求赔偿:   
    1、对方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因为已经能够威胁到人身安全,所以这个时候必须得报警处理。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会侵犯人格权,所以情况已经严重到影响正常生活的,需要及时报警。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凭空捏造子虚乌有的东西,目的是让其他人遭受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那么这个情况已经十分恶劣,需要积极报警处理。   
    4、证人是影响案件判决的关键因素,所以出现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那么还是得借助警察的力量。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在出现借钱逾期不还的时候,每个借款机构都会采用这种方法催讨,所以这个时候已经影响到正常生活的,自然需要积极报警处理。   
    6、法律上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所以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属于侵犯人格权,情况比较严重的需要积极报警处理。
  • 受到手机骚扰,情况严重的,可以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其次你还可以自助,象其它网友说的那样安装拦截与防御软件。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行为人的骚扰行为严重侵犯个人的自由。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精神失。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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