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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开发前期合同到期后,业委会没有成立,开发商是否有权重新招聘物业公司?

合同纠纷 2019-02-12 20: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新成立的物业公司,只能办理暂三级物业资质。一年后转正。如果符合升级条件,可以在转正的同时,申请资质晋级。
      暂三级物业资质办理,根据《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 1,提前1个月向房东或中介告知要退房,已经交过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保存好相关票据以供结算。
    2、检查房内物品的使用情况,有没有破损的家具家电,尽量复原。
    3、可以的话尽量使房屋交付的时候保持清洁,以便结算的时候押金全额退回。
    4、如遇到押金不退的情况,钥匙先不要交付。最后一期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待押金谈好后交付,注意保存相关票据。
  • 前期物业费用由开发单位出。新建住宅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该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物业出售后至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前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前期置业费、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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