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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活着的时候我爸爸和他兄弟分了房,现在住的房子是爷爷名下的,爷爷死后,因为一些情况要重新造房,现在房子改在了奶奶的名下,我爸爸几个月前出意外走如果奶奶去世了,住的房子的继承权会不会被我爸爸的哥哥姐姐或者弟弟拿走,因为我奶奶是偏爱我爸爸兄弟那边的,重男轻女,还有就是我爸爸兄弟他们是一条心的,我爸工作出意外去世人还在殡仪馆冰库里放着,他们只想着奶奶的抚养费,不拿出25万不管我爸的事,最后他们协商好我妈妈这边的亲戚凑了20万现金给他们,他们钱到手才开始料理后事。因为我爸没有儿子我怕他们会更加变本加厉最后把房子也抢走,所以我想知道如果奶奶去世后我妈能不能继承房子(我爸兄弟各自有房)住的房子的继承权会不会被我爸爸的哥哥姐姐或者弟弟拿走,我想知道如果奶奶去世后我妈能不能继承房子(我爸兄弟各自有房)

继承 2019-03-16 10: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的角度讲,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继承权是平等的,因此,出嫁的姐姐与弟弟的继承权是同等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配偶首先占有50%,这部分不是遗产,另外50%才是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但第九条同时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同等情况下,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而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实际区别了同一顺序继承人因继承遗产份额的不等而形成的遗产继承顺序。
  • 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
      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也就是说,孩子没下生之前,孩子应该继承的份额先保留。
    如果孩子正常出生的话,孩子继承该保留份额。如果孩子下生后是死体的话,那么为孩子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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