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1、原告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法院审查提交的材料;
2、立案可以受理的,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调解当事人,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4、经法院辩论等程序,法院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起诉离婚的材料是:
1、离婚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