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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自家院子里想盖一面墙,就提前把砖头先叠好,想等过几天再盖,可是,有一天,我爸正在站在那些砖头的旁边,邻居的一个男的就走出来把叠好的砖头给踢了,那些砖头正好冲我爸这边飞溅过来,对方正想打我爸,我爸一下子就顺手拿起一块砖头想挡住对方的手,对方见状,以为我爸想扔他,就一下抓住我爸拿砖头的那只手,那个砖头正好扎到对方的儿子的脚上,流血了,我爸吓坏了,然后,对方就一个劲地往我爸头上打,嘴巴流血了,身上到处都是伤口,对方报案了,当地的派出所来了,对方这时才把他的儿子送去医院,我爸马上去医院检查,拍片,然后到派出所做口供。事情过去一个月后,派出所的人说让我们赔款6000元给对方,对方儿子医疗费2700元,还要赔偿对方误工费,我爸不同意,说事情是对方引起的,对方先动手的,再说了,扎到他儿子的脚的时候,他还一直打我爸,我爸都没还手。现在,派出所的人说我爸从没有到过他们那录口供,对方也说他没打过我爸,之前,报案的时候,在派出所拍的相片都不见了。请问,各位律师,我们该不该赔偿对方6000元,还有,我爸被对方打到脑袋之后,现在经常会头疼,我们如果要是把对方给告了,是否会胜诉?邻居的一个男的就走出来把叠好的砖头给踢了,对方报案了,还要赔偿对方误工费,我爸不同意,是否会胜诉?

交通事故 2019-05-13 0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要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出事之前全年的工资条可以反映收入情况,但无法反映收入减少情况。因此计算误工费时要看受伤前后的工资条,从中能够准确反映收入减少情况。
    这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就是伤者比受伤后实际减少的收入金额。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伤者无法证明自己的从事的职业。
  • 误工费赔付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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