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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16年把身份证借给别人注册法人,后来反悔,但是那人依然用我的名字注册公司,但是至今我都没签过字,但是我在企查查上确查到我的名字,我现在想注销应该怎么做?我在16年把身份证借给别人注册法人,但是那人依然用我的名字注册公司,我现在想注销应该怎么做?

公司企业 2019-06-18 1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这一规定,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即破产原因有两种。
    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现在注册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要为3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1节第26条)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3节第59条);此规定基本适用绝大多数公司。
  • 你好,公司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后果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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