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别人偷车卖到本店,但本店是第三接手人也是不知道摩托车是偷来的,现在偷车人捉到了带着警察来到店里说卖到这,现在经过查看录像确实是卖到本店,警察将本店老板就是我老公带走了,说完他配合调查,可以一去了就拘留了10天,后面又捉到一批偷车贼也说卖到本店,捉去的第五天把本店收来的二手车全拖走了,也是第三接手人,不知道车是偷来的,没有参与偷,没有参与策划,但10天期限已到,拘留所不给放人,说还要过几天,要调查,加上他抓去那个晚上我就刨腹产了,现在出院了仍然不见放人,请问这个属于什么,怎么解释,我应该怎么做但本店是第三接手人也是不知道摩托车是偷来的,拘留所不给放人,请问这个属于什么,我应该怎么做

综合法律 2019-05-26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偷车时被抓现拘留,要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可以探望,刑事拘留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现场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拘留在拘留所的人,依法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
    但要按照拘留所的有关规定同亲友会见,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具体规定如下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三)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
    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 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 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方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这几项规定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即行政拘留的期限以日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出所当日应当计算在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