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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017.2.菏泽康正汽车集团授权与我为浙江省舟山市康正汽车筹备处负责人(有授权书)。现已经帮助集团招募了大量股东,筹备工作已经完成百分九十,因工作期间得罪康正集团负责片区总,现在片区总不停抹黑、打压、报复、拉拢我们下面股东制造事端,导致股东人心慌慌,大量要求退股。菏泽康正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很不诚信,不明是非。现在片区总拿出一个2016.4过期的通知来说事,要更换我法人。我让片区总拿出辞掉我法人的集团文件,他却不出,他们算是欺骗、非法融资吗?2017.2.菏泽康正汽车集团授权与我为浙江省舟山市康正汽车筹备处负责人(有授权书)菏泽康正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很不诚信,非法融资吗?

综合法律 2019-05-10 1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公司收购你的股权。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公司股东如何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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