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律师 我是做建材生意的 我2013年1月份代理了一个BT品牌乳胶漆 合同是一年一签的 由于2014年1月份 合同没有及时签订 被我们市场另一个人签订了 但是 门头商标 我还在使用 他去工商局投诉 我也没有理会 但是现在他启用 厂家来起诉我 就是 我想问的问题是 店里面现在没有BT品牌的产品 商标也没有在门头上面显示 我门头上只显示BT字样 这样算不算违法 会有什么处理 谢谢律师尽快给我回复他去工商局投诉 厂家来起诉我 店里面现在没有BT品牌的产品 算不算违法 会有什么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19-02-12 1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国内没有其他人注册和你相同的商标,则你的行为不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国外知名品牌如果没有在国内注册过的话,仅享有一种在先使用权,并没有权要求你停止使用商标。 虽然法律上有必要给予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一定的保护,但我国仍是以商标注册制度为主,因此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水准不宜过高。
    商标在先使用权不同于商标权,它仅仅是一种抗辩权,是一种用于对抗注册在后的商标权,从而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   我们代理驰名商标认定的全部流程分为如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接触与初步判断;  第二阶段:签订委托协议书;  第三阶段:申报材料准备阶段;  第四阶段:正式申报阶段;  第五阶段:公示报道,在《中国驰名商标》杂志和“中国驰名商标网”上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宣传,并录入中国驰名商标数据库。
  • 代理人代理他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⑴勤勉工作,尽自己的最大可能性,力争使合同条款有利于自己所代理的当事人。  ;  ⑶代理人在代理他人订立合同时,只能充当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不得同时充当利益存在冲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就是禁止双方代理行为。
      ⑷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  ⑸代理人负有向被代理人报告的义务。在被代理人要求报告或代理人认为有必要时,代理人应将处理代理事务的一切重要情况告知被代理人,被代理人享有对此情况的知情的权利。
      ⑹代理人负有对被代理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的义务。商场如战场,商家的经营状况,客户来源,市场目标等等经济信息就是商家最为宝贵的无形资产,就是合同谈判过程中的砝码。
    代理人接受了被代理人的委托与对方签订合同,必然会了解到被代理方一定程度的商业秘密,该秘密一旦被泄露,往往会给被代理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