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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规定员工离职当月不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员工30号,8月1日不上班。她能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28 0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福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提了辞职后公司福利是否还有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如果提交了辞职申请,公司也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那就表示当事人已不是公司职员,公司不予发放福利也是很正常的;
    但如果提交了辞职申请,但公司还没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等待找到下位接手的,那就表示当事人还是公司职员,应该享有节日福利。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4、工作、业务的交接;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 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公司员工福可以分为法定福利和企业福利。法定福利有五险,法定节假日等,公司福利有交通补贴、房屋补贴、免费工作餐、节日礼金、员工内购福利等。法定福利是基础。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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