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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一下,就是我保了个平安福保险:重大疾病险和意外险。然后过了两个多月,查出来癌症。因没过90天,重疾险是没有用的。但是现在保险公司给我们决定书:1取消合同,不退回保险费。2被保险人投保前存在疾病病史,投保人未如实告知。 病历上刚好有症状两月,跟保险的时间差不多。但是我这个病很多时候医生都要误诊。然后症状是有时候有一点点鼻血,也不是经常有。医生问的时候,我也是如实说什么时候有这些症状的。 问题是,他们为啥保金都不退回。保险的时候,没有说问我们什么情况是不能保的,哪些东西是一定要告知的。为啥说我们未如实告知?要告知啥,我们是一点概念都没有。本来保险是准备1月份的时候就想保的,但是签保险的时候是3月底,病是5月底确诊的。 我们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可以把保险费退回来?然后过了两个多月,不退回保险费。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啥说我们未如实告知?有没有可能可以把保险费退回来?

保险纠纷 2019-02-15 0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保险费一定要和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在正当的程序之下退取保险费。
  • 一般大病患者被医院确诊患有大病,需要住院的,必须马上把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诊断书等资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否则将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至于门诊费报销的话,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报销,主要分为肝硬化等23种病门诊报销和白血病等7种病。
    肝硬化等23种病门诊1年有2次申请报销机会。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门诊报销的参保人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11月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同时准备申报病种所需材料及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之后定点医院医保科初审合格参保居民资料转到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次审核;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会给审核通过的居民发放《XX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
    最后居民可以在每天的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的福利
    申请白血病等7种疾病的报销也和申请肝硬化病等23种疾病几乎相同,不同的地方是初审地点不是在定点医院医保科,而是在首诊医院医保科.
  • 人身意外保险的赔付标准:
    1、医疗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会给付定额的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2 、残疾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4、停工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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