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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五万元,口头约定高利息,字据只体现借款五万元的事实,也无约定还款期限。五年后,乙以甲不还借款为由起诉甲,法院依法应做出什么判决?甲如果无力还款,其还款义务是否应由其家人承担?口头约定高利息,也无约定还款期限。法院依法应做出什么判决?是否应由其家人承担?

债权债务 2019-01-30 11: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 涉及抵押的借款合同,起诉:
    如果满足抵押权实行的具体条件,有权对于抵押物及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进行追索。
    抵押条件: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 您好,具体需要看你们的欠条是怎么写的,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已经过了还款期限两年并且你没有主张过你的权利,你将失去法律上的胜诉权,但你仍有实体权利,仍可现实生活中要求对方偿还。但是如果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返还,但应当给予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如果准备时间过了之后还不还钱,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钱,如对方拒不执行,可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 1、逾期还款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但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我国目前的信用记录保持时间为五年。在还清欠款后,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2、逾期未还银行信用卡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4、您与银行之间的欠款纠纷和网络诈骗属于不同法律关系,银行也没有义务代替您承担诈骗所遭受的损失。
    5、所以,您依然有义务偿还银行钱款。您同样可以向诈骗犯罪主体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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