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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看了上面的内容,有几个疑问。一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是由所在单位支付吗?我在工伤保险条例里看到是保险基金支付的。二,治疗结束后,具体由谁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三,在有工伤保险又有交通事故赔偿的双重关系中,受伤工人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有项目,用人单位如何减轻负担?我在工伤保险条例里看到是保险基金支付的。具体由谁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在有工伤保险又有交通事故赔偿的双重关系中

保险纠纷 2019-02-14 23: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一)1-10级、未达级或放弃评残的
    1、工伤补偿待遇档案表;
    2、《工伤认定书》(存根联);
    3、《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1至10级和未达级的);《放弃伤残评定声明》(放弃评残的);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1寸照片一张;
    6、4R残情彩照(放弃评残的可不提供);
    7、待遇领取人(一般为工伤职工)的银行帐号资料;
    8、领取待遇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工伤待遇仲裁,写仲裁申请书,一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专门的格式,一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二是被申请人情况,包括单位名称(需要到当地工商部门调取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三是仲裁请求事项:要求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伤残鉴定费等。
    四是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什么时间到被申请人处上班,从事什么工作,月工资多少钱,什么时间在工作中什么部位受到什么伤害,什么时间经哪里认定为工伤,什么时间经哪里鉴定为十级伤残,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请依法裁决。
    申请人某某,年月日。最后提供一些证据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工资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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