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购房首付款已付,尾款采用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贷款需连续缴纳半年才可以,到六月初就可以办理了,但是开发商今天通知要马上办理,不然就收回房屋,我如果到六月初办理,开发商可以收回房屋吗购房首付款已付,尾款采用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贷款需连续缴纳半年才可以,开发商可以收回房屋吗

房产纠纷 2019-03-12 15: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贷款后,贷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 购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  
    一、如何购房贷款  借款人申请→贷前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担保等手续→发放贷款→资料归档→贷后管理→贷款偿还→清户撤押。  
    二、购房贷款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三、购房贷款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2、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5、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6、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7、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四、购房贷款的额度  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贷款额度为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80%(以二者低者为准),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购房贷款的流程及需要的相关条件及材料,需要贷款购房的朋友应先对这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解,去办理贷款前,将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免多次奔波劳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黑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