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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笔欠款 是和几个人一起签署的协议,期间这几个人我都还款了一部分,后面有一部分还未还清,被告了,我想问几个问题,他们合并成一个人来负责,还追加了利息,我不是故意不还 确实有些困难,1,法院调解后我的调节还款期限最长会是多长时间?2,这几个人有的人欠的特别少 但是他们加一起有点多我怎么处理?因为有的一个人我觉得是故意的,3,这几个人我有的还的多 有的少 还的时间也不一样,他们的罚息怎么界定?我可以不承担罚息吗?法院调解后我的调节还款期限最长会是多长时间?但是他们加一起有点多我怎么处理?他们的罚息怎么界定?

调解 2019-03-08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欠款(借款)是否有利息,要看当事人是否对欠款约定了利息。对于公民个人之间的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约定利息的,不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律予以保护,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就欠款纠纷到法院起诉的,如果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的,在立案后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在立案后三个月内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欠款人仍不归还的,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提出执行申请,法院不会自动强制执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欠款人仍不履行的,需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利息)。
      
    4、欠款人没有财产的,不仅借款利息,借款本金也难以保障。这是借款人应当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和诉讼风险。
  • 没有还款期限是从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候开始起算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关于欠款协议问题的解答,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将会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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