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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子,产权登记是子女夫妻俩人名字,如果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9-04-13 10: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改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自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按份共有。
  •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婚后购买的房产,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或者自己父母的财产或者其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则房产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但此房产购买后增值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因此房产增值的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买房离婚时如何分?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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