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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为有限公司债务连带担保,但没有具体金额,只约定公司的债权全部连带担保,现担保人如何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员工为有限公司债务连带担保,只约定公司的债权全部连带担保,现担保人如何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债务 2019-02-06 12: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证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届满6个月。
    超过6个月,保证人免责。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你好,《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 胁迫等手段, 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 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 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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