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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与一公司签订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协议中说双方全面履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我只签了补充协议,没有签《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现在公司有变故,不想去了,算违约吗?需要交违约金吗协议中说双方全面履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没有签《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算违约吗?

合同纠纷 2019-06-17 20: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有区别的。  
    1、劳动合同是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书,是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律形式之一;而一般就业协议是暂不具备就业条件的人员与暂不能正式录用该人员的单位之间订立的拟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协议,比如在校学生与将来可能就业的单位之间订立的协议。
      
    2、劳动合同受具体法律(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有比较严格的形式要求,而就业协议则属于一般民事协议,形式和内容法律没有特殊要求。
      
    3、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和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监督检查;而就业协议则没有以上限制,发生纠纷属于民事案件。
  • 您好!一般就业协议都是毕业生自己找好单位后,签订就业协议,是为了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尽量协商。而如果毕业生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可以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但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给学校就业处。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三方协议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参考如下法条给予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到 公司 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是否就可以主张全额的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还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
    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一般是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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