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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森马实体店买了件衬衫,准备送人的,回来试过之后感觉不太合适可以回去退吗?符合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吗?当时买的时候店里的人说不可以退货,这样合理吗昨天在森马实体店买了件衬衫,符合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吗?这样合理吗

综合法律 2019-06-18 12: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使得消费者拥有网购“后悔权”。不过,消费者在退货时需要注意,并不是所以的商品都可以7天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有4类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作为网购消费者,首先要明白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用的,比如以下4类商品就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此外,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当消费者从网上购买回来的商品打算退换货物时,可以参照以上7类商品,确定是否能按照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处理,如不符合相关条件,那一般是不可以要求卖方退货的,现实中,不少电商卖家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以外,纷纷将母婴用品、美肤化妆品、食品、墙纸、保健用品等纳入不退货范围,不能退货的商品种类要比法律规定的多出1倍。
  •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消费者也可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此项规定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据此,消费者在请求退货而供方不理睬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诉,请求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 消费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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