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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单位签了五年合同,现在过了一年,还有四年未到期。单位要和我解除合同。请问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是赔偿我四年的工资吗?现在过了一年,单位要和我解除合同。请问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是赔偿我四年的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9-01-25 19: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区别: 第一,如果单方面解除,分三种情形:
    1、属于公司随时单方面解除的情形,不需要支付赔偿金解除。
    2、属于公司法定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依法解除的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属于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的,你可以要求赔偿金,数额相当于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第二,如果公司提出和你协商解除合同,你同意,则公司和你达成的协议就是有效的,依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公司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不付代通知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协议解除的没有待通知金(有约定除外)。
  •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如果有证据证明被监视居住人存在犯罪事实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还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才能最终结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包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请求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交社会保险处理方式是:n  
    一、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n  
    二、对于未交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从你入职之日起到离职那天的社保,如果公司不缴纳的,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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