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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13年2月离婚因她在外面和别的男人开房离婚当时有个女儿才周岁归女方抚养每月我给抚养费500元女儿她还从来不给我见面看看今年3月底对方提出增加到1000元我的工资只有3000元左右而且我父母年龄已大了母亲身有残疾象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我和妻子13年2月离婚因她在外面和别的男人开房离婚当时有个女儿才周岁归女方抚养每月我给抚养费500元女儿她还从来不给我见面看看今年3月底对方提出增加到1000元我的工资只有3000元左右而且我父母年龄

离婚 2019-01-18 18: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一般规定,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双方谁更有利于抚养孩子来确定,同时也要考虑孩子的年龄等因素,一般来说,孩子未满2周岁的一般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具体法律依据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女方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或裁定的,男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女方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 关于妻子提出离婚,若女方不愿尽夫妻义务,也不愿尽作为母亲的抚养义务,如果双方确认感情破裂,可以要求起诉离婚或协议离婚,一般是没有问题的。对于双方的家庭共有财产,也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依法会作出判决。
    但是,要求一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抚养费,这个不能强制,除非对方愿意。不清楚,可以进一步电话沟通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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