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是公司做人事专员的,2018年3月5日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负责人当时未当面签字交还于我。但口头同意了我的离职申请。之后的二周我按时上下班完成工作,因为本人还有十天的年假和加班均未休完,(公司对员工加班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资,因此只好调休),第一周的年假公司负责人批准了,之后请的年假和调休公司负责人一直不批示。但我也未去上班,后公司以旷工开除我,并在公司会上宣布,我想请问公司开除我合法吗?备注:公司没有成立工会,因此员工手册的内容按道理也是不合规的,但员工手册公司员工都签字了。(公司对员工加班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资,第一周的年假公司负责人批准了,请问公司开除我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19-03-27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就要被开除,但是,工厂或者公司企业可以将旷工规定写入规章制度当中,具体的处罚一般依据规章制度来处理,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所谓旷工,就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劳动者应到却未到岗工作。
    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标准,关键在于是否到岗工作、是否应出勤而未出勤。究竟旷工多少天,公司可以开除员工,法律并没有规定。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4、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5、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若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儋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