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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有关于租房子的问题 我租房子的合同到今年的三月十日 但是并没有退房 一直延期到三月二十五日 这十五天的房租要交吗 合同上没有的我租房子的合同到今年的三月十日 但是并没有退房 一直延期到三月二十五日 这十五天的房租要交吗

房产纠纷 2019-06-16 23: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延期,签署一份延期的补充协议即可,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只不过把租期变一下,如果租金或者其他内容也需要变,可以一并约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开发商退还购房款。
    从实践上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主要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以此项理由请求退房,在实际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因为购房者对开发商存有欺诈的故意与欺诈事实的举证比较困难。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章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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