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吗

综合法律 2019-03-12 17: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伙公司注册相关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准备几个预先准备好的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1)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填写《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2、名称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准备注册公司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合伙人认缴实缴确认书;
    (3)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章程);
    (4)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5)委托代理人委托书 ;
    (6)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 。
    3、拿到营业执照,刻该合伙企业公章
    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
    5、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申领税务登记证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印章。

    6、公司去相关银行设立基本户
  • 企业变更登记应以形式审查为主。作为公司登记机关的工商局,办理登记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对申请者所提交的申请内容,依法进行审查。我国目前的公司登记实际上采取的是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5、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约定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6、新合伙人资格证明。
  • 合伙企业变更材料:
    1.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
    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 合伙协议
    5. 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原合伙人或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7. 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8.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9. 合伙人以事务、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治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