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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人59岁。我什么都不想在沈阳申请廉租房。我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房屋租赁 2023-04-05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廉租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廉租房申请的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2、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请廉租房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廉租房的流程如下: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 申请廉租房条件是: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家庭不拥有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九条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 申请廉租房要求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户口、是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房管部门确认没有住房。
    廉租房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结果;签约、入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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