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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年3月份入职,在2018年3月份离职,在此期间单位一直未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进行仲裁的话超过时效期了吗?在2018年3月份离职,在此期间单位一直未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进行仲裁的话超过时效期了吗?

仲裁 2019-02-05 00: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工伤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核算工伤赔偿费用了(详细核算办法,此文不细述)。这时候可以据此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那么,在雇佣关系产生之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 辞职,原单位就会为员工办理社保停缴手续,员工的社保账户会处于封存状态。
    现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实现跨省转移,《暂行办法》明确,养老保险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
    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 公司超过1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没有依法参加社保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双倍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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