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驾驶暂扣驾驶证一到三个月 这个是以前的旧规定吗

交通事故 2019-01-29 23: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扣留驾驶证要扣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 酒驾是行政拘留,醉驾是刑事拘留。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自2011年5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5月1日起,醉酒驾驶一律以“危险驾驶罪”论处》。。醉酒驾驶,除吊销驾驶证之外,5年内还将被取消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此外,醉酒驾驶的驾驶员还将面临1至6个月的刑事拘役。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处罚的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1)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的,由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  
    (2)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含)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3)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一般程序,由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4)对当事人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以下的,由县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5)对当事人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6各月以上(含)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地、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有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有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 酒后驾驶与饮酒后驾驶是没有区别的,通常都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这种情况将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到2000元,并扣12分。
    而醉驾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这种驾驶行为,将被吊销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车辆驾驶醉酒驾车的测试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文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