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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湖北人初来天津工作,我的公司说在3个月试用期内不缴纳五险一金。我的档案还在湖北,户口本也在原籍,社保卡随身带着是武汉的。请问公司这样说合理吗?我是湖北人初来天津工作,我的公司说在3个月试用期内不缴纳五险一金。请问公司这样说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6-08 09: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作购买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2%,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2%,你自己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7%,你自己缴纳7%。
  • 本地户口没有社保可以贷款买房,只是无法使用利率较低的公积金贷款,要办理话说那个也贷款没有社保可以贷款买房。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试用期的社保缴纳规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
    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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