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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儿子因与一酒吧女孩(做酒托)的那种,喝酒时女孩千万引诱,还做到他怀里,喝完酒后,女孩醉了,男孩搀扶进了酒店,发生了一夜情!可事隔几天后女孩曾打电话问要钱,否则告他!由于没有录音,现在咬口说是她在没意识下发生的,告男孩强奸!请问这样会定罪吗?男孩目前也经被逮捕!喝酒时女孩千万引诱,发生了一夜情!由于没有录音,告男孩强奸!请问这样会定罪吗?男孩目前也经被逮捕!

离婚 2019-05-26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
    (比如使用药物麻醉女性后,与其发生性行为,事后证实该性行为不是该女子自愿的,也属于强奸)。所以,喝醉酒被客人带去开房属于强奸。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在强奸罪中,没有对女方造成身体直接伤害的,就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醉酒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责任。强奸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不适用罚金刑。,【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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