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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我家是这样的,我老公的父母在他11岁时离异的,他跟着母亲,现在快20年了,他父亲抚养他到18岁,其他从未关心过他。后来我婆婆是单独立户的,我们也在她的户口里,也就是有户口没房子,现在他们村要拆迁了,我们去协商问他们买一间房,他们都不同意,他们太绝情了,我想问,像我们这种只有户口没有房子的,到时拆迁能得到补偿吗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后来我婆婆是单独立户的,他们都不同意,到时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19-04-07 17: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房子可以独立户口吗?没有房子不可以独立户口,因为需要相关的房产证明,固定居住地址等。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 双方户口不在一起,起诉重婚罪应当在被告人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而对于重婚罪而言,所谓犯罪行为发生地应是共同居住地,但一般很难直接举证犯罪嫌疑人的共同居住地。据此呢,受害者也可以选择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一,关于房屋拆迁的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关于遗产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只有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才适用代位继承;
      4,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拆迁安置补偿与户口有无关系  根据《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要素是产权。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关键是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人口不在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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