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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女方离婚又给现在的男人生了一个孩子,男方又没有离婚,女方算个是婚罪吗?

离婚 2019-03-14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一般先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流程为:
    1、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3、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
    (2)经调解协议离婚
    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
    (2)通知到庭诉讼
    (3)开庭审理
    5、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 若果由一方抚养,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孩子是没有过错的,她有生命权,希望她的成长不要受到干扰,做为其父母要努力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状态,对孩子身心成长有利。
  •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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