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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工资标准怎么确定

讨薪 2023-04-17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月工资的赔偿标准如下: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础,一级至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
    27、
    25、
    23、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工伤赔偿的工资,一般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该工资与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相同,且由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月工资的赔偿标准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础,赔偿以下项目:一级至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
    27、
    25、
    23、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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