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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出让49%的股份给股东,比如股东投资500万元,多少给公司,多少给我,有比例吗?

综合法律 2019-02-03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准备股权转让所需要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具体要求怎么填写,里面都会载明。
    2、《指定(委托书)》,这个工商局也会提供。
    3、股权转让协议,在工商局网站上可以下载。
    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
    5、修改过的公司章程,由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用提交决议)。
    8、税务局开具的完税凭证。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
    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 依照新《公司法》第72条第l款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不受限制的。因此,发生交易的股东没有法定通知义务。交易双方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需将该事实通知其他股东,也不会因为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而影响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但是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登记时是需要原股东会决议和新股东会决议,否则不便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因此有必要再合适的时间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如果不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还要提议或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形成书面股东会决议,不管股东是否同意、是否签字,一定要提前15天通知召开股东会。
    其实如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事项的变更,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但是绝大部分工商局要求新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必须有其他股东全部签字才予以办理,有的甚至要求全部股东到场核对身份、签字确认才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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