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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子,产权共有,离婚协议归女方所有,无财产无共同债务,未更名。问:协议未说明贷款由女方偿还,是不是默认为女方偿还?离婚后女方偿还的部分,在未说明女方还贷的情况下,是否会增加男方权益?离婚协议归女方所有,无财产无共同债务,离婚后女方偿还的部分,是否会增加男方权益?

离婚 2019-05-17 10: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你妻子无义务偿还; 第二,对于你妻子按揭的房屋,婚后,你们共同按揭的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 第三,婚后取得的收入及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双方需对财产进行婚前财产约定的,可委托律师起草见证。
    婚内财产约定只能约束夫妻双方,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1、此楼房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体现出你父母买的,同时有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买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你父母的财产。
    2、家具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农村的房子如果在结婚登记前盖的,属于你哥婚前个人财产。
    4、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分配。
    5、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6、孩子归谁可协商,如诉讼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
  •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按照财产分割照顾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离婚债务分割也因此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债权人,不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
    因此,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首先可以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避免债务分割后,另一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协议,起诉你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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