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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按揭房沒有办理房产证已还房贷五年了、如果有人要买怎样才能更名?

房产纠纷 2019-02-28 20: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房产证更名,实际上就是离婚房产过户的问题。变更房产证上的姓名,正确的说法就是离婚后房产过户。那么,离婚后房产证更名的手续是什么呢?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所需费用: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
    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
    20.00元
  • 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7条以及总结银行的习惯作法,个人申请住房贷款一般需要下列程序:  
    1、申请程序。在这个阶段,申请人应当自行或委托律师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以向银行说明自己想要贷款的意思并证明自己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2、审查批准阶段。这时候,银行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具有偿还能力后,决定向申请人发放贷款,并向申请人发送同意贷款批准通知书。  
    3、签约阶段。申请人获得批准通知书后,应当和银行签订正式的贷款合同,如果贷款涉及担保,例如抵押或保证,还应当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4、放款阶段。在此过程中,贷款合同正式生效后,银行应当代借款人向住房出售单位支付房款;如果,贷款涉及不动产抵押,则贷款合同于办理完毕不动产抵押登记后方才正式生效,银行才会发放贷款。  
    5、还款阶段。银行放款后,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本息,否则银行会按照双方在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规定追究借款人的责任。  很多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都需要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以减轻自己的买房压力。及时了解、掌握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资料对买房者来说是必须的。如何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客观的判断自己的还款能力,以避免承担过高比率的负债,导致偿付能力不足的困境;又或是选择何种具体的还款方式更加有利于节省金钱。我们建议您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为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事项,避免您在办理过程中同贷款银行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购房人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通常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再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使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即设定抵押权。因此,只要您去房管局进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在产权证正本上的“他项权利”栏进行注册后,房产证的正本就可以拿到。
    什么时候贷款还清了,带着银行的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就是,同时撤销《他项权利证》。但是现在代办《房屋他项权证》的中介很多,要看清中介资质,以免上当受骗。
  •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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