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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我在工作一个月因为某些店面原因辞工(试用期还没签合同),然后该店强迫性不让我辞工,我该怎么做,能不能拿回属于我该有的工资,可以走劳动法吗?请问如果我在工作一个月因为某些店面原因辞工(试用期还没签合同)我该怎么做,能不能拿回属于我该有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19-06-16 10: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们知道,试用期在事实上已经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如果没签订合同,能够拿到工资吗?如果可以,这工资报酬又改怎么计算呢?显然,基于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事实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是有权要求得到一定的工资的——  
    一、试用期间有权获得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是单位与劳动者相互熟悉的过程,或提出种种借口拒绝字符工资。这些做法显然违背我国立法的相关规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可见,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试用期间的报酬权如果受到侵犯,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  
    二、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  由于试用人员的工作熟练程度、技能水平与正式录用人员有差距,因而试用期间的工资与正式上岗后的工资相比,一般都比较低,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滥用试用期。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你公司的同种岗位的工资是1000元,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则试用期工资要大于等于1000*80%=800元且大于等于850元,取其中高点就是850元。  
    三、试用期间辞职用人单位不得拒付工资  辞职与工资给付是两个不同的劳动法律问题,应区别对待。辞职是劳动者一方在一定条件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单方面无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得到工资报酬,如果公司不同意,劳动者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试用期也是劳动期间,适用下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磨合期。那么,在试用期内,需要签订合同吗?如果没签合同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吗?  不少用人单位都会提供求职者一个试用期,这个试用期也是一段磨合期,有着很大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
    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适用期的这一特点而乘机侵犯求职者的合法权益。而在试用期间,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如何维权呢?  试用期应该有多长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我国《劳动合同法》将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分别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现在一些用人单位普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签订的却是一两年的劳动合同,显然不符合立法的规定。  试用期未签订合同是否合法  员工在试用期未签订合同是否合法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其实,用人单位在事实上雇用员工时就产生劳动关系,就应当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期限规定的,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期限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来办理。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  那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既然试用期应当被纳入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合同,若要辞退也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参考《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限内只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非随意提出一个理由即可提出辞退。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要进行辞退则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辞职,则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可见,有的用人单位以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不受劳动法的约束,在辞退劳动者时较为便利,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从以上的分析来看,这样的做法显然已属违法,若你处于试用期又未签合同的,即有充分的理由维护自己的权益。

  • 1、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并且单位应该自第二个月起支付职工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另外,如果单位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则应向职工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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