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房屋购买方向出售方支付了5000元购房风险金(出售方收款写的是“风险金”不是“定金”),后因房屋实际占地面积与协议上所标注面积不符双方都没在协议上签字,出售方出具的凭证能否构成房屋买卖关系?请问房屋购买方向出售方支付了5000元购房风险金(出售方收款写的是“风险金”不是“定金”)后因房屋实际占地面积与协议上所标注面积不符双方都没在协议上签字,出售方出具的凭证能否构成房屋买卖关系?

综合法律 2019-02-13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售房屋手术和材料:
    1、契税,买方交纳。成交价的
    1.5%;
    2、土地出让金,买方交纳,成本价房:房产证建筑面积乘以1560再乘以1%。
    3、印花税,买卖双方分别交纳,成交价的千分之
    0.5。
    4、原产权为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上市出售时应补成成本价后方可上市,补交金额为房产证建筑面积乘以6%。
    5、办理过户需要带《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卖方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配偶同意出售房屋的意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及房屋登记表复印件,买卖双方的个人名章,无章可不提供。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到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物中心,就是房管局。
    夫妻一方,或者其他共有权人(比如同居产生的共有),因为“共有房产”被出售,权力受到侵害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  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购房人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当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不能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一主张。由于定金的数额不能由当事人无限制约定,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守约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对超出定金部分的损失予以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定金超过实际损失,违约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对定金予以调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