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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与小车发生事故我右腿骨折治疗20多天对方垫付了4万块钱医药费。出院以后请问我该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什么。

保险纠纷 2019-02-14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肇事司机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但保险公司只能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这个没什么不好,到最后伤者出院后,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把这1万元计算在内的。
    事故发生后首先是报警,报保险公司,有伤着的要打120急救。
    然后就是等着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在责任没划分前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规定就是肇事司机垫付医药费,可以要伤者自己拿钱看病,等出院后事故责任呀划分了,直接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赔偿就可以了。
    事故责任划分后,伤者也痊愈了,双方就赔偿问题要协商一下,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要参与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直接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到位就你完事了 ,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伤者可以把肇事方和他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有法院判决赔偿多少。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12条: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其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要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首先应按照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工伤保险责任的优先适用原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也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
    (一)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按工伤保险优先适用原则进行判定。
    (二)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法院一般以《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予以判决。
    (三)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当以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判决。 因第三人的过失而造成用人单位受雇者受伤亡的情况,受害人主张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依据民法和劳动法获得双份赔偿。
  • 把握索赔时效。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有义务受理索赔申请,承担赔付责任。不过保险公司的这项义务并非一直存在,而是有一个有效期限。
      如果在有效期内索赔,保险公司必须予以受理,如果超过期限,保险公司可以认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放弃索赔权利,从而拒绝受理索赔。理论上将这一期限称为索赔时效。按照我国规定,的索赔时效为两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五年。
    索赔时效的起算日不一定是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而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哪一天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就作为起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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